诚通华亿成功续办开发资质

    国家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,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,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中规定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,否则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。 

    诚通华亿原四级开发资质将于12月14日到期,公司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四级开发资质延续的办理工作。华亿公司综合办公室从11月初便开始准备资料,在集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职工职称的审核工作,因时间紧迫,为顺利获得资质证书,综合办公室人员丝毫不敢懈怠,加班加点多次往返工商、建委等单位,不断完善资料,终于在2014年12月12日成功取得了新的资质证书,为华亿公司下一步开展房产开发、项目立项、规划定点等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。